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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启夏季犬类专项整治工作

2020-05-27 11:41:13 来源:华商报

为了严防犬只伤人事件发生,也为了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近日,西安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夏季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行动从清理全市流浪犬、烈性犬、大型犬、无主犬开始,还将涉及市民反映强烈的遛狗不拴绳、狗扰民、挡路、随地大小便、追赶路人等情况。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涉及公安、农业、城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多个职能部门。

公安机关将以清理全市范围的流浪犬、烈性犬、大型犬、无主犬为重点,全面掌握全市范围内养犬单位、个人及所养犬只的基本情况;加大对重点、难点区域流浪犬只的收缴力度,取缔非法犬类交易市场,建立健全犬类管理数据库;严肃查处重点限养区内存在违规出售大型犬、烈性犬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养犬户的养犬行为,查处外出遛犬不牵引等不文明行为,防止犬只扰民、伤人事件的发生。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全面进行犬只的检疫免疫工作,除了对重点限养区内犬只的免疫外,还将对郊县农村地区的犬只纳入重点管理,严防夏季犬只伤人事件发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和监管,严查重点限养区内犬只的售卖行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则对人患狂犬病疫情的防控和防治工作进行加强,做好人用狂犬疫苗使用的登记工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养犬人外出遛犬、因犬只随地便溺不清理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据介绍,西安警方将重点检查社区养犬户登记摸排信息、养犬人对犬只的免疫、办证和年审、犬只狂吠等情况。

而对于重点地区,则重点稽查以下行为:携犬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影剧院、商场、饭店、医院等公共场所;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烈性犬、大型犬未实行拴养或者圈养;未持证牵领小型犬出户行为;出户未携带除便用具,任由犬只随地大小便的行为;单位、个人在重点限养区内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

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各成员单位坚持每天两次在重点时间、重点地区巡查稽查,对发现的无证犬和逾期未审验的犬只,责令养犬人补办手续;对流浪犬一律捕抓;对犬只出户随地大便而不清理的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清除污物,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发现的大型犬、烈性犬一律收容,责令迁往三环以外一般限养区拴养或圈养,对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对发现的非法犬类交易行为,一律收缴犬只;对发现的各类违规养犬行为,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依法处理。坚决取缔非法犬类交易市场。

服务

西安各分县局限养办投诉、举报电话

新城分局限养办 83225483

碑林分局限养办 83295551

莲湖分局限养办 88715020

雁塔分局限养办 85398682

未央分局限养办 86757835

灞桥分局限养办 86758078

高新分局限养办 86753983

阎良分局限养办 86866186

临潼分局限养办 86758570

经开分局限养办 86757252

长安分局限养办 86750716

鄠邑分局限养办 84818007

高陵分局限养办 86759752

航天分局限养办 86754642

洪庆分局限养办 86776496

浐灞分局限养办 86714684

周至县局限养办 86759032

蓝田县局限养办 82721229

关注

狗绳握手中 狗儿撒欢跑

三次被查 5年内不得养狗

有不少市民反映,一个冬天过去了,不少人出门遛狗时绳子倒是有,却没有将狗拴着,绳子握在手里就成了摆设。

对此,西安市限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出门遛狗必须拴绳,拿着绳子没有拴的,均视为没有拴绳。对于遛狗不牵引、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第一次查处将被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依法进行处罚,处罚办法是责令狗主人改正外,并处二百以上五百以下罚款;如若第三次又被查到,狗会被没收不说,狗主人也会被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养狗。

有证大型犬进入重点限养区

二次被查到依法没收

此外,市民反映,看到马路上被牵着的大狗,一说起来狗主人理直气壮地都说有证,是合法养狗。可看体型就怪吓人的,这要挣脱了绳索谁能治得住?

对此,西安市限制养犬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这种情况也在查处。

就在5月24日,虽是周末,西安公安碑林分局限制养犬稽查队仍然没休息,在辖区开展宣传限制养犬条例以及巡查工作。稽查队队长李小明介绍,上午6时,在南稍门附近的中贸广场,发现一只小型犬未被牵引、并在广场前乱跑。在将小狗捕抓后,狗主人出现,经查,该狗并未办理养犬登记证。工作人员对小狗予以暂扣处理,并要求狗主人人限期补办证件,再将狗发还。

有三条大型犬正是市民反映合法养狗出来遛狗的情况。民警介绍,虽然他们有证,但饲养地都是一般限养区,重点区域内不允许饲养大型犬。这个情况民警在和平门外的路上查到两只,两名女士一人牵了一条重点区域内禁养的大型犬,持有养犬登记都是郊县办理的;在省体育场内也查到了一只此情况的大型犬,给出的处罚决定是一样的。

民警介绍,按《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大型犬是不能迁入市区的,因为是第一次被查到,给狗主人开了违法告知单,责令三人立即将大型犬只牵离重点限养区,如遇第二次,就是依法没收。

标签: 西安 犬类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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